送交者: 四不清 :
也许说起来这都不是问题,因为顺理成章的答案是:卖淫的人在卖淫。
那么谁是卖淫的人呢?妓女,男娼(我知道男娼这个词其实不是很标准,但是我从汉语词汇里实在找不出和妓女相对应的一个形容男性卖淫者的标准词汇来。可能是因为历来男性卖淫者的数量都不足以成为可以承担一个专有称谓吧,他们从来都是一个很小的和很隐秘的群体。远不象今天这样可以堂而皇之地和妓女比肩而立、出没于一切色情的和非色情的场所)是名副其实的职业人群。一般人很难想象除此之外还有什么人是以卖淫为生的。
但是事实上就有。现在流行一种令人耳目一新的写作,叫做用身体写作。所谓用身体写作,不是说用身体沾上墨水写字,比如象某些西方颓废画家给猪身上抹上油彩,然后让它在画布上摸爬滚打来进行创作(特别有趣的是画家一般都把这种东西叫做自己的创作)。用身体写作不是这样,用身体写作是指作家(我也不晓得这样称呼她们是对作家讽刺呢,还是对她们的讽刺,目前没有定论的时候我主张采用折中的办法,算是对两者的同时讽刺)对自己性功能的运用过程以及性器官的感觉进行勇敢的和以夸张表现忠实的记录。这里所谓的勇敢,就是一种豁出去了的心态,既不怕得罪别人,也不怕得罪自己。而所谓以夸张表现忠实,实在是因为性过程既是神经的刺激过程,也是精神的刺激过程,神经的刺激是可以用计数器来衡量的,但精神的刺激过程就不这么简单了,精神的感受是很难不断重复的。为了对读者“忠实”,为了让读者不停地得到精神刺激,作者难免要搞些意淫的佐料,也就是夸张。妓女和男娼们刺激的就是性的神经,如果顾客另外得到了精神的愉悦刺激,那是出卖者的人格魅力。这种作家一般不能说刺激的就是性神经,他们至少要说是刺激精神上的性,甚至说是其他什么人性的或者文化的东西,但这只是一种宣传或标榜,其实他们的针尖儿落实的还是性的神经。早先这类作家记录的重点是细节,是质量;现在风向转了,改靠数量取胜了。但说到底,他们毕竟是一类作家,用身体写作的作家。
其实我倒不认为这种用身体写作的作家有什么不好。因为退一万步说,这种东西至少可以增加人们的性刺激元素。而性么,来的时候总是越刺激越舒服越享受越好的。
整体上说,我们需要性刺激。因为我们的社会越来越容易阳痿了。我们的性需求越来越社会化了。
用身体写作的作家给我们提供了文字的性刺激服务。而这种服务其实和妓女与男娼为人们提供的,本质上是同一种东西:一种性服务。服务的对象、方法和目的没有本质的区别,都是同一的。因为人的性和动物的性的根本区别,就是人的性是神经的和精神的混合。
我想只有经济学的理论能把用身体写作的作家提供的性服务和妓女、男娼们提供的性服务区别开来:一种服务是直接收钱的,一种服务是间接收钱的。并且间接收钱的是一种比前者更高级的经济模式。但是它们都是一种经济模式。我们知道,经济模式都是以赢利为目的的。简单地说,都是靠卖来挣钱的,而卖的是什么呢?就是对人们的性的神经和精神的刺激的服务,换句话说,就是淫。所以说,他们都是卖淫的。
我发现相对于直接的卖淫,这种通过写字来卖淫的人们不但收入丰厚,而且没有法律风险。更冠冕堂皇的是,他们一般都被称为文化人。
如果以受众来排名,我敢说,我们的社会最大的卖淫者,肯定是这种文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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